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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团体零星居民客户报装注意事项及联系方式
添加时间: 2008-9-23 14:48:46     点击次数: 6787         【】【】【】【打印】【关闭

※小团体报装实施应具备的条件:
1)小团体报装工作不涉及主干道和规划路穿越;
2) 小团体报装工作不涉及调压站箱的安装;
3) 报装客户所处楼栋房屋已有架空管或埋地管网,只需进行立管、户内表具安装的客户;
4) 报装客户所处楼栋房屋已有预留管网,只需进行架空管、立管、户内挂表设计的客户;
5) 报装客户所处楼栋房屋无预留管网,但临近房屋已有供气燃气管网,只需进行埋地管、架空管、立管、户内挂表设计的客户,视报装户数及复杂程度确定是否受理;
6) 新增报装客户最大耗气量不宜影响已有用户的正常用气,不宜超过原供气设备的额定负荷。

※零星户报装实施应具备的条件:
1) 室内燃气管道不得安装在卧室、浴室、客厅、书房、易燃易爆品仓库、配电间、变电室、电缆沟、烟道和进风道等地方;
2) 居民客户燃气引入管应设在厨房、走廊与厨房相连的阳台内等便于检修的非居住房间内;
3) 燃气立管在厨房内,报装时燃气管道可直接安装在厨房里。燃气立管在原厨房内时,原厨房不能改为它用;
4) 燃气立管在厨房外墙附近时,必须便于维修工施工;相邻楼层有燃气立管时,应具备操作平台等登高操作条件;
5) 燃气管道在楼梯间安装的水平管道高度不低于2m,在厨房内安装与其它设施、设备间距必须符合《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CJJ94-2003的规定;
6)报装燃气管道的地方不应是违章建筑,报装客户应出具房屋使用权的有关证明或居委会证明。

如符合以上条件,可拨打我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6511申请报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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